職業危害防治管理制度
為預防、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,加強對液體、粉塵危害等職業病防治的工作力度,保證我廠職工身體健康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》,結合我廠實際情況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職責管理
1、企業主要負責人xxx對本廠職業危害防治負總責,明確安全員xxx負責本企業粉塵危害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領導和管理,負責實施本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工作。
2、安全員xxx制定并落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職業衛生檔案管理制度。
3、安全員xxx負責職業危害防治保護措施的落實,制定職業危害防護用品的使用方案。負責協調安排有關部門測定作業場所粉塵濃度及其它職業危害情況。
4、安全員xxx負責員工的職業健康、塵防知識的培訓和教育工作。
5、專職安全員xxx及其他兼職安全員負責對塵毒作業場所現場的檢查、管理工作。發現作業場所塵毒超標現象,有權制止處理違章作業。
6、安全員xxx負責體檢人員和體檢時間的確定,協調安排相關部門組織體檢、復查工作。
二、職業危害預防措施
1、每年組織一次的員工職業危害衛生培訓教育工作。
2、加強對員工健康衛生的宣傳引導,樹立自我防護的健康意識。
3、對新招錄工人,上崗前必須按職業危害的范疇進行規定內容體檢,不合格人員嚴禁錄用。
4、對從事粉塵工作人員定期進行體檢,復查不少于每年一次。脫塵后不少于四年一次。對其他人員根據需要不定期進行檢查。
5、對能配備通風除塵設備的生產場所,應配備有效的通風、除塵等職業危害防護設備,制定行之有效的應急救援預案。并為員工提供防塵口罩、手套等個人使用的職業危害防護用品。
6、個人防護用品按需領用和發放,安全員李紅樹負責建立并登記好職業危害防護用品領用臺帳。
7、加強對職業防護設備的檢測、檢查工作,及時消除職業危害防護設備的安全使用隱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