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工及外來人員出入廠登記制度
為規范本企業的安全管理,保證企業的安全生產,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職責與分工
門衛xxx,xxx負責值班室及門衛的管理,按制度落實。企業負責人xxx、安全員xxx進行督查。
二、內容與要求
1、非本廠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生產區、未成年人不得進入生產區。檢查人員證件后,對出入生產區的外來人員、物資、產品及車輛應進行登記。
2、職工穿戴不符合規定人員,攜帶火種、鐵制品、情緒不正常和未醒酒者人員不得進入廠區。
3、職工在非上班時間進入廠區,必須進行登記.
4、攜帶手機者進入生產區必須關機。
5、未安裝防火罩及滅火裝置的機動車輛不得進入生產區。
6、如與其他人員發生糾紛,應以理服人,和平解決;如遇無理取鬧、尋釁滋事者,應全力制止,并撥打電話“110”請求公安支援。
7、必須24小時有人值班,不得擅自離崗、脫崗。